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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皮使用权出让举动性子再评议
解释: [1]、王卫国:《中国地皮权利研究〉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,1997年版150。 [2] 孙佑海:《都市国有地皮首次流转对策研究》,载《法制与社会生长》,2000年第5期35。 [3]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皮管理法》第63条. [4]李寿廷、杨取信:《论地皮使用权出让的执法性子》载《经济革新》1995年第5期50。 [5]朱谢群:《论国有地皮使用权出让的执法性子》载《执法科学》1999年第2期106。虽然,经济执法举动说还存在一个基本看法的逻辑抵牾的题目。据孙宪忠老师的研究,执法举动是指仅限于私法领域确当事人自由意思的体现举动,国家举动不行称为执法举动。 [6]张学春:《天下房地产法制研讨会集会综述》载《中王法学》1997年第1期122。 [7]李寿廷、杨取信:《论地皮使用权出让的执法性子》载《经济革新》1995年第5期50 [8]朱谢群:《论国有地皮使用权出让的执法性子》载《执法科学》1999年第2期107。 [9]梁慧星:《民法总论》执法出书社,1996年版,53。 [10]黄河:《房地产法(修订版)》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,1999版,47. [11]孙宪忠:《国有地皮使用权财产法论》,1993年版,84。 [12]张学春:《天下房地产法制研讨会集会综述》载《中王法学》1997年第1期123。 [13]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镇国有地皮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11条. [14]王家福:《中黎民法学.民法债权》执法出书社,1991版,680. [15]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13条. [16]法学前沿编辑部:《法学前沿》执法出书社,1998年第2辑,8。 [17]梁慧星
:《民法总论》执法出书社,1996年版,37。 [18]黄河:《房地产法(修订版)》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,1999版,46。 (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商法博士生)
[1] [2] [3] [4] [5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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